
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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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2045号106号商铺
项目编号:TR2022ZH1000017
挂牌价格
1,994.592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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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6-13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藤耀 联系电话:0756-2992755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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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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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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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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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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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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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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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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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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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东原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2045号106号商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所在地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对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及购房资格等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将协助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最终受让方负责,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法律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办理权证申领及过户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债务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的票据凭证向管理人申请在成交价款中退还。 3.标的曾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抵押期限自2015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3日止。于价值时点,该抵押权已经到期,但未获得该抵押权注销的任何证明。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4民终1604号记载,2017年10月12日,浦发银行与华融深圳分公司签订《单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抵押物涉及的债权转让给了华融深圳分公司,法院认定合法有效,确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就对该标的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本标的物存在法院查封情况,成交后管理人协助受让方办理解封手续,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办理。5.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世联估字SZ2021H(1)080001号]。
标的所在地详细地址 拱北迎宾南路2045号106号商铺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原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883号维修车间二楼1号办公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1926006831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0日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350401040016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受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202270910008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本次转让标的有受让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要求的意向受让方。
计价方式 总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标的所在地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对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及购房资格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 1.《竞买申请书》 2.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竞买申请书)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下; 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6.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展示时间 展示地点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标的信息
资产描述 广东原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2045号106号商铺 标的所在地(省) 广东省 标的所在地(市) 珠海市 标的所在地(区县) 香洲区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存在但不确定 共有其他权力情况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20160019746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国有土地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实际用途 商业服务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13740.62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017.65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904.05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117.95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 21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使用期限说明 2008.7.22-2048.7.22 房屋装饰情况 配套设施 周边环境 交通情况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1.标的物目前由珠海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承租104、106号商铺,租赁期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止,截至2021年7月26日,剩余租赁情况如下: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月租金243101元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月租金255256元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月租金268109元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月租金281420元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月租金295491元 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0日,月租金310265元 2019年6月26日,珠海市靓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将该租约转至珠海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原租赁合同条款基本维持,其中房租优惠政策15万/月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详细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该租约签订于抵押权设立之后,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可与承租人自行协商签订租赁协议,也可在管理人的协助下对该商铺进行腾退。 2.珠海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整体承租104、106号商铺,租赁合同未明确两个商铺各自的租金标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104号商铺将以物抵债给债权人珠海鑫闰达商贸有限公司,104、106号商铺的租金收取比例将按照两商铺评估价值比例计算。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房地产估价报告.zip.002 、 房地产估价报告.zip.001 、 破产清算管理人决定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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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藤耀 电话 0756-2992755 邮箱 zhangtengyao@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所含标的物
SUBJECT MATTER CONTA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