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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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南湾壹号院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TC2025ZH1000046
参考价格
0.000000万元
交易品类
企业采购
所在地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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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4-16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汤思娜 联系电话:0756-2992715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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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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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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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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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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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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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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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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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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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华发南湾壹号院托管项目 挂牌价 1.招标控制价: (1)商标使用费:本项目委托销售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0.4%。 (2)工程全流程管理费:采购人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作为计算基数支付工程全流程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低于20亿元,委托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费费率为6%; 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在20亿元以上(含本数)低于30亿元,委托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费费率为5.5%; 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在30亿元以上(含本数),委托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费率为5%。 托管期间设置工程考核机制。若甲方给予奖励的,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工程全流程管理费用的10%;若发生违约情况,则按约定对工程全流程管理费进行相应扣减。 (3)营销管理费:对未使用营销渠道成交的销售物业,采购人按照该部分委托销售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支付营销管理费;对使用了营销渠道成交的销售物业,则按该部分委托销售物业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1.8%支付营销管理费。营销管理费用已包含营销涉及第三方的全部费用,不包含营销渠道代理费用,使用营销渠道产生的代理费用另行协商。 托管期间设置营销考核机制,采购人根据营销考核结果进行营销管理费支付。 (4)以上所述“实际销售回款金额”、“实际建设总投资”均含采购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其中“实际建设总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及工程相关二类费用,不含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收益补偿金、征拆补偿相关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土地使用税等与取得用地相关的税费、财务费用、企业管理费及营销费用,最终以双方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2.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全面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投标邀请文件及合同另有约定,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华发南湾壹号院托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相关附件 意向登记表.xlsx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docx -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登记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②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 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件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只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5-04-16 17:00:00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投标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中标方后,该中标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中标方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中标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投标方被确认为本项目中标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中标的投标方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中标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交易(开标)时间 2025-04-17 10:00:00 交易(开标)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
披露规则
挂牌期间(工作日) 5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1个周期 -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类型 法人/其他组织 采购方名称 珠海华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吴潇波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000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2MADN313C8H 所属行业类型 房地产业 所属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联系人 宋曌 联系电话 18363192684 座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进场信息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华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标的)意向 购买服务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为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板块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避免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与华发集团出具的承诺函(珠特华字[2004]24号)以及珠华集董会〔2022〕26号精神,依据珠海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等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单一来源使用范围“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现拟采用单一来源公开操作方式确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发南湾壹号院托管项目的委托管理单位。 2、中标方需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签收项目《中标通知书》; 3、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 4、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中标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5、本项目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金额详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通知。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意向登记需递交的资料清单: 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登记表 5、报名付费凭证(注:付款凭证清楚显示付款单位、付款时间、付款金额、收款单位)。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6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1、意向登记方式: (1)线上登记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本网站进行线上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同时将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angsina@zhfi.cn(邮件名称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公司简称); (2)线下登记方式:投标人将登记资料提交至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或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2、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此项费用只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缴费方式:投标人将标书费用转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开账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4、标书费用开票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文琴 0756-3361010; 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7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备注 温馨提示: 1、中标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中标方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投标方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采购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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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汤思娜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0756-2992715 联系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邮政编码 5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