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包组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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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2-14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梁海涛 联系电话:0756-2992722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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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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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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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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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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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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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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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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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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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包组2) 挂牌价 包组1:建设100P智能训练算力集群,估算费用81,982,990.30元(含暂列金 3,903,951.92 元); 包组2:建设100P推理算力集群,估算费用48,329,250.48元(含暂列金 2,301,392.88 元); 包组3:建设200P国产异构算力集群,估算费用90,068,426.02元(含暂列金 4,288,972.67 元); 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费率上限为100% ; 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费率上限)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400PFLOPS(FP16)国产算力集群软硬件、配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运维和质保等服务,成交供应商根据大数据中心现状以及未来扩展需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并完成施工部署。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珠海市大数据中心二层。珠海大数据中心位于珠海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创新海岸,北临鼎兴路,西靠新湾北路。 本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大数据中心现状以及未来扩展需求提供完整的建设方案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维、质保等服务。 本项目所供的软硬件需提供五年的运维和质保服务。 本项目对总体算力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细分,按三个包组进行建设,分别为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创新和产业创新三个领域,以更贴合各领域的发展需求。总体规划、各包组技术需求及大数据中心现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智算算力集群技术需求书》。
项目相关附件 意向登记表.xlsx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docx -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②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 4.本项目拒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中国官网的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两家或以上响应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响应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说明:①控股关系包含A.绝对控股,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B.相对控股,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联合体须同时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 注:“近三年”是指自响应文件(第一阶段)递交时间之日起往前计算三年。响应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响应,也可以参与其中一个包组的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组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按包组序号依次进行评审,先评审包组1,再评审包组2,最后评审包组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3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5-02-14 17:00:00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响应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如有)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原路退还; 2、响应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如有)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项目公告及及采购文件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交易(开标)时间 2025-02-17 10:00:00 交易(开标)地点 地址: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拱北窗口 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
披露规则
挂牌期间(工作日) 15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类型 法人/其他组织 采购方名称 珠海云上智城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孙傲冰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0323245256P 所属行业类型 其他行业 所属行业分类 其他行业 联系人 陈涛 联系电话 0756-8303693 座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进场信息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标的)意向 购买服务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中标通知书》将于评审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 2、采购人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金额详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通知。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意向登记需递交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标书费付款凭证。 4.意向登记表。 注:上述意向登记材料仅供购买标书使用。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6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一、意向登记方式: (1)线上登记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本网站进行线上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同时将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anghaitao@huafaih.com(邮件名称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公司简称); (2)线下登记方式:投标人将登记资料提交至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或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二、采购文件价格:人民币500.00元/包组,售后不退(此项费用只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缴费方式:投标人将标书费用转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开账户名: 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横琴分公司 ; 账号: 44050164683500001389 ;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四、标书费用开票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工,0756-263849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17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备注 温馨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响应供应商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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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信息
补充信息 变更栏目名称 变更内容 补充披露时间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答疑公告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发布的“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C2025ZH1000018(包组1)、TC2025ZH1000019(包组2) 、TC2025ZH1000020(包组3)),现有投标人提出相关询问,经与招标人沟通确认后现对相关询问作如下答复:
一、答疑内容:
1.问题:谈判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拟投入团队人员中的‘第3点: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提供项目截止之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可符合评分要求?如人员为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否符合评分要求?
回复:社保证明提供项目截止之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投入人员提供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符合评审要求。
2.招标文件附件中的“附录3-5 包组设备清单”中“包组3-算力支持产业创新建设内容”的“6.1管理服务器”内容如下:
1)配置≥2颗CPU,≥24Core,单颗主频≥2.1GHz。
2)配置≥3400GB内存。
3)配置总容量≥18T高I/O硬盘。
4)管理服务器数量供参考,以可达到算力集群管理目标的实际设备数量为准。
问题:关于“2)配置≥3400GB内存”及“3)配置总容量≥18T高I/O硬盘”的描述,服务器的内存容量一般达不到3400GB要求;管理服务器常规配置硬盘组合容量略低于18T。
建议:管理服务器内存容量调整为≥256GB;硬盘容量建议调整为≥12T或≥17T。
回复:“包组3-算力支持产业创新建设内容”的“6.1管理服务器”,内存容量应不低于256GB;硬盘数据盘容量不少于16TB,系统盘不少于2*960G SSD硬盘。
3. 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8.5中提到“两家或以上响应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响应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问题:响应供应商是本次投标方还是产品供应商?若投标方产品是第三方供应商,那么该产品供应商是否会被算作响应供应商?
回复: 响应供应商指投标方;若拟投产品供应商未以响应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响应,则不作为响应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实施管理要求:2实施阶段中提到“f)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硬件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所租用网络链路的实际物理接入位置匹配放置,建设期(开工之日起至最终验收通过之日)相关的场地费用、水费、电费、互联网宽带费用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大数据中心现行的电费输配电价类别为两部制,属于10KV大工业用电,参与市场化交易,具体费用以当地供电局执行的为准。”
问题:相关费用是否有计量标准以及收费标准?费用期限如何界定?其中场地费用具体指的是什么费用?
回复: 水费、电费、互联网宽带费用以对应收费单位的标准进行计量取费,场地费用是指在建设期如施工需要租用大数据中心以外的场地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提供额外场地或相关费用。费用期限为建设期内,即开工之日起至最终验收通过之日。
5.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三、服务期: 1.建设期中提到“完成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成交供应商在试运行期满后方可申请组织最终验收”
问题:是否可以明确试运行期具体期限上限要求?
建议:试运行期为改为1个月。
回复: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节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的第2条验收要求:“根据采购人有关要求,在完成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系统试运行,不少于90个日历日。在试运行期满并以《试运行用户意见书》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即试运行期满90个日历日后,成交供应商交付内容满足试运行具体要求且经采购人签署确认《试运行用户意见书》后方可最终验收,视为试运行期通过(结束)。
6.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八、运营服务要求中提到“7.成交供应商驻场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确保算力集群有序稳定运行,运营期(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内所需的场地费用、水电费、网络、人员工资、营销、设备维护、税费、保险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问题:对于“驻场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需明确采购方是否会自行发布相关驻场人员的管理条例制度以及奖惩考核办法?是否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制定相关规范?需明确运营期内所需相关费用是否有计费标准,并详细场地费用是指什么?且需明确运营期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是否可以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相关费用?
回复: 运营期应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编制发布运营管理制度以规范驻场人员工作期间的工作要求及奖惩办法,成交供应商所发布的制度文件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水费、电费、互联网宽带费用以对应收费单位的标准进行计量取费,场地费用是指在运营期如工作需要租用大数据中心以外的场地所需费用。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需求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提供额外场地或相关费用。
7.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实施管理要求中提到“成交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所产生的源码、可执行程序以及程序运行所依赖的技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平台和第三方应用组件)交付给采购人;”
问题:需明确源码具体指什么?是否可以理解为项目定制开发的源码?
回复:是。
8.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八、运营服务要求中提到“成交供应商应进行算力销售拓展与交易支撑,促进算力销售目标的达成。在5年运营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每年向采购人返还兜底经营费,年度兜底经营费 = 年度兜底租金(元/P/年)×包组算力规模(P)。”
问题:需明确该兜底模式定义及核算原则具体是什么?请提供具体的参考标准。
回复: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包组算力资源100%兜底消纳运营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运营能力及市场行情自行提供每年的兜底经营费返还金额报价。
9.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十一、付款方式中提到“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暂定总价10%的有效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原则上不少于1年。履约担保过期且本项目未结束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履约担保期限前30天内完成延期,履约担保过期后,采购人暂停支付一切款项。
本包组建设费用暂定总价=经批复的预算价(不含暂列金及5年质保及运维费用)×中标费率。
6)质量保证金:该包组建设任务结算总额(不含项目5年质保及运维费用)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该包组建设任务办理全部结算手续,终验后满三年且成交供应商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全面妥善履行了该期间的质保服务后,质保服务期第四、五年,每年支付该包组建设任务结算总额2.5%,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支付质量保证金,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有未决、索偿事项的除外)。若发生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质保义务,或应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对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等情况,或存在其他未决(索偿)事项的,采购人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后,余额返还成交供应商(如有),质量保证金不足抵扣的,成交供应商应补足。
7)质保运维服务费:本包组办理全部结算手续,质保运维服务每满一年且成交供应商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全面妥善履行了该期间的质保和运维服务后,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支付质保运维费,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有未决、索偿事项的除外);质保运维期第一、二、三年逐年支付质保运维费总价的10%,第四、五年逐年支付质保运维费的35%。若发生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质保和运维义务,或应承担因系统技术问题、设备质量问题、运维服务问题产生的对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等情况,或存在其他未决(索偿)事项的,采购人从质保运维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后,余额返还成交供应商(如有),质保运维服务费不足抵扣的,成交供应商应补足。”
问题:需明确若终验交付时限不超过1年,终验合格后是否可退回履约保证金?需明确解释中标费率具体是什么?需明确质量保证金回款金额退回及核减所存在的风险,请详细说明。需明确质保运维费所导致的回款金额退回及核减风险,请详细说明。
回复:终验合格后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中标费率即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质量保证金和质保运维费的支付及考核以“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的第八节运营服务要求、第十一节付款方式和第十三节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为准。
10. 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十三、违约责任求中提到“在项目设计、实施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材料、设备及系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约定、设计要求或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的,采购人在设计或实施环节发现以上任何一项,每次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该包组费用总价1%的违约金,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无条件、无偿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此类情况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未履行或履行仍不符合约定的,或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收到采购人书面整改通知后超过约定时间10日仍不能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各阶段实际配备的工作人员与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一致的,或配备人员的相关资质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项目建设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每人次2万元支付违约金,并整改至符合约定及要求,逾期整改超过10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响应文件中项目组成员,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每次承担违约金10万元,更换其他人员每次承担违约金2万元。”
问题:需明确交付要求是否能按约执行?需明确整改规范和要求具体是什么?
建议:删除“解除合同”相关条款。
回复: 交付要求是以成交供应商制定且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技术标准规范以适用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文件为准,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节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第1条质量标准的条款执行。
11. 问题:项目需求中未明确机柜租赁相关费用,请问是否由业主侧免费提供?
回复: 是,除此以外的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12. 问题:现场勘察时只看到一个100P的机房,包组1和包组2都是100P,请问是否共用同一个机房区域?
回复: 是,技术需求书已明确包组1和包组2使用现有二楼机房机柜,每个包组部署所需机柜总数不超过57个。
招标人:珠海云上智城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
2025-02-08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项目编号:TC2025ZH1000018(包组1)、TC2025ZH1000019(包组2) 、TC2025ZH1000020(包组3)]变更公告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项目编号:TC2025ZH1000018(包组1)、TC2025ZH1000019(包组2) 、TC2025ZH1000020(包组3)]变更公告
现对2025年1月21日发布的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C2025ZH1000018(包组1)、TC2025ZH1000019(包组2) 、TC2025ZH1000020(包组3))采购文件(含议程安排表)及采购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响应文件(第一阶段)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现变更为:“西藏大厦三楼喜马拉雅厅(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6号)”。
二、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现变更为:“西藏大厦三楼唐古拉厅(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6号)”。
三、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含议程安排表)与本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按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名称:珠海云上智城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6-830369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10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华林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路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三)交易平台
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6-2992722
采购人名称:珠海云上智城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0日
2025-02-10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答疑公告(2)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答疑公告(2)
各投标人:
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向通过 “珠海市云上智城项目-智算算力(国产算力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C2025ZH1000018(包组1)、TC2025ZH1000019(包组2) 、TC2025ZH1000020(包组3))第一阶段资格性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项目需求书”,现有响应供应商提出相关询问,经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后现对相关询问作如下答复:
一、答疑内容:
1.问题:因需要时间准备第二阶段响应材料和走盖章流程,公司实体版公章需要在上海盖印,材料回寄本地后封装,时间很可能来不及。基于上述情况,是否可采用投标专用章来满足此次盖章要求?
回复:单位(公司)公章及投标专用章均可满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采购人:珠海云上智城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2025-02-20 -
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梁海涛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0756-2992722 联系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邮政编码 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