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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港加油站2024-2026年运油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024ZH1000143
参考价格
26.400000万元
交易品类
企业采购
所在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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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25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汤思娜 联系电话:0756-2992715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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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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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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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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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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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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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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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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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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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九洲港加油站2024-2026年运油车租赁服务项目 挂牌价 1、项目预算:26.40万元,项目在竞价大厅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报以租赁上限费用(含税)1.10万元/月。超过该上限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每月据实结算。 2、租赁期自租赁车辆交付之日起2年, 3、采购方负责驾驶员、押运员的费用及车辆产生的过路(桥)费、停车费等,其他车辆费用(含车辆油费、(非人为损坏)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用、保险费用、尿素费、GPS运行年费、车辆年审费、技术等级评定费等与该车辆相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九洲港港口南码头部分游艇等船舶存在需要配送加油的刚需,且九洲港油站过往通过车辆月累计配送汽油柴油运量达到约35吨油的业务量。为此需租用1台持有准许24小时非繁忙时段(07:00-09:00、11:30-14:30、17:00-20:00除外)在相关道路行驶的《准行证》、经营范围准许进行危险货物3类(柴油、汽油)运输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车,适用于给小微单位特别是给市区情侣路等严控路段旁的相关单位供油配送的车辆。 服务内容:采购方负责驾驶员、押运员的费用及车辆产生的过路(桥)费、停车费等,其他车辆费用(含车辆油费、(非人为损坏)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用、保险费用、尿素费、GPS运行年费、车辆年审费、技术等级评定费等与该车辆相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运油车辆交付地点:中国石油九洲港加油站(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320号101)。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运油车必须具备有效的珠海市公安局交通部门颁发的以下运油线路且准许24小时非繁忙时段(07:00-09:00、11:30-14:30、17:00-20:00除外)行驶的《准行证》。具体路线如下:珠海大道(市区段)、九洲港路、洲仔路、情侣中路、沿河东路、情侣南路(石花东路段至九洲大道路口段)、九洲大道、前山大桥、南湾大道、南湾南路、银湾路、珠海大道辅道、南琴路。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运油车必需为轻型厢式货车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且其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3类运输(仅准许运输柴油或轻质燃料油及车用汽油或汽油),禁运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范围。成交供应商承诺对租赁车辆享有所有权,未向其他第三方出租、抵押等,不具有任何权利瑕疵。
项目相关附件 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docx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docx 承诺书.docx 附件3:九洲港加油站2024-2026年运油车租赁服务协议.pdf 附件4:九洲港加油站2024-2026年运油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报名申请书.doc -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登记资料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所提供的运油车必需为轻型厢式货车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证,且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3类运输(仅准许运输柴油或轻质燃料油及车用汽油或汽油),禁运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范围。 3.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承诺提供的运油车必须取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部门许可,能在以下运油线路24小时非繁忙时段(07:00-09:00、11:30-14:30、17:00-20:00除外)行驶。具体路线如下:珠海大道(市区段)、九洲港路、洲仔路、情侣中路、沿河东路、情侣南路(石花东路段至九洲大道路口段)、九洲大道、前山大桥、南湾大道、南湾南路、银湾路、珠海大道辅道、南琴路。 5.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意向登记资料中提供声明函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非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意向登记资料中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拒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意向登记资料中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zxgk.court.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不通过资格审查: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采购方式 网络竞价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0.3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25 17:00:00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交易(开标)时间 交易(开标)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
披露规则
挂牌期间(工作日) 7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1个周期 -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类型 法人/其他组织 采购方名称 珠海九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九洲港加油站分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张新义 注册资本(万元) 0.000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2MAA4KJ608U 所属行业类型 批发和零售业 所属行业分类 零售业 联系人 叶永兴 联系电话 13902878037 座机电话 0756-3321186 传真 电子邮箱 975968956@qq.com -
进场信息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时间 项目(标的)意向 购买服务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须知: 1.成果要求:保证该车辆具备准许24小时非繁忙时段(除7:00-90:00、11:30-14:30、17:00-20:00)在相关道路(珠海大道(市区段)、九洲港路、洲仔路、情侣中路、沿河东路、情侣南路(石花东路段至九洲大道路口段)、九洲大道、前山大桥、南湾大道、南湾南路、银湾路、珠海大道辅道、南琴路)行驶的《准行证》,维持供油配送需要。 2.验收方式:以车辆实物现状移交;成交供应商应在《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将车辆开至指定地点中国石油九洲港加油站(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320号101)交付,双方按照《租赁协议》附件一《租赁车辆交付确认表》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视为车辆完成交付。成交供应商需将车辆相关有效相关证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准行证)、相关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商业险等)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车辆配套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车钥匙、GPS、干粉灭火器、安全帽、防护面罩、三角木等)一并移交。 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个月租赁费用。如因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迟延或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构成《租赁协议》项下的违约,成交供应商仍需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4.服务时间/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成交供应商需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签收项目《中标通知书》; 2、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易双方应签订交易合同。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供应商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4、本项目产权中心将联合采购方对意向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详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5、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次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每个意向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不高于标的最高限价的价格出价一次。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根据网络竞价报价结果确定最低有效报价人为中标供应商。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意向登记递交的资料清单: 1.报名申请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 5.承诺书。 6.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项目公告披露的租赁协议、需求书、网站公告,复印件加盖意向方公章)。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意向登记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意向登记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电话:0756-2538001、0756-2992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备注 温馨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供应商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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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汤思娜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0756-2992715 联系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邮政编码 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