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点击数:
分享到:
6.中山市政府二办停车场广告牌(QG6)
项目编号:GL2022ZH1001234
| 挂牌价格 | 2,880.00 元/月 | 出租面积 |
0.00(平方米) |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中山市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1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8-01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欧斯林 联系电话:0756-2992788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
关注
项目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
标的信息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6.中山市政府二办停车场广告牌(QG6)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 型号 无 数量 1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租赁用途为经营性广告牌,广告牌尺寸4.6m*9.6m。业主为中山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承租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悉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及可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亦不能要求交易中心返还交易服务费,租赁期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日期为准。 2、租赁保证金收取标准为3个月租金。 3、如成交方将该广告牌设施用于广告发布使用的,需按《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如因发布公益广告或其他原因需暂缓交付使用的,合同期将相应顺延。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880.00 元/月 租金挂牌价备注 无递增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按月支付
出租用途 广告发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350401040016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5.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202270910008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 1.《竞买申请书》 2.本项目信息公告表 3.租赁合同范本 4.意向方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5.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竞买申请书》)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864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意向登记。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6.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二、处置方式: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结算币种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27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此次竞价以出租标的首年首月租金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0元/次。
其他披露事项 1、如承租方违反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已支付的租金,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标的按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建筑物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依附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改装,应当提前将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并提交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在施工期间,施工费用和相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必须负责租赁期间出租标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3、租赁期间,出租方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若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将标的重新出租,交易保证金及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回; 5、租赁期间,如果因政府行为需要征用租赁标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同时按承租方实际租用时间计收租金,退还保证金。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后,应无条件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清场,将标的按现状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补偿或赔偿责任; 6、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尽职调查,了解物业来源、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确认对出租方招租公告披露事项已全部知悉。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也不得要求出租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7、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需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的,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网络竞价过程中,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如挂牌期满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2家或以上的所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8、项目成交后,成交方须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首年月租金的50%计收,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从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补足;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山市停车场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朱小强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2000777847147N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分类 商务服务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电话 0756-2992788 邮箱 ousilin@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