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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201室二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GL2021ZH1000984
挂牌价格 | 37.128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 出租面积 |
238.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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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属行业
餐饮业
所在地区
广东省 珠海市 香洲区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5-1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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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丽 联系电话:0756-2992735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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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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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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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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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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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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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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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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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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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珠海市水湾路368号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第0070029号 房屋使用现状 建筑面积 238平方米 目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的基本情况 珠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201室,面积238平方米,标的现处于出租状态,原合同2021年5月14日到期,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标的状态 出租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7.128000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总租金为37.1280万元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的缴纳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由承租方于每月15日前一次性交纳给招租方(除首月外)。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招租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承租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招租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招租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
出租用途 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4350401040016913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202270910008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丽景支行 4.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同意受让项目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内部决议; 4、公司章程或证明内部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 5、合同范本、项目公告确认件; 6、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意向方为其他组织的: 1、*竞买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合同范本、项目公告确认件; 4、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意向方为自然人的: 1、*竞买申请书; 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合同范本 、项目公告确认件; 4、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4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签署租赁合同。 2.该成交方应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二、处置方式: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确定成交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退还给成交方。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租期 2 有无免租期 无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二年,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二年总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1200元。租金按月收取。 2、标的无中央空调。若非原租户中标,需给予原租户约20日的搬迁期。出租方负责清场。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3、标的房产权属人为珠海市珠光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南油大酒店进行管理,意向承租方中标后,与珠海南油大酒店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中标人不得拒绝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租金不予调整。 4、承租方禁止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返还,承租方并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招租方损失。招租方与承租方不存在人身、财产保险及保管关系。 5、租金的缴纳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由承租方于每月15日前一次性交纳给招租方(除首月外)。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招租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承租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招租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招租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 6、成交后,中标方需按规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标的物租赁年限的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 7、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贰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归招租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招租方应在承租方返还租赁标的并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的退还给承租方。如有违约情形,则招租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所致招租方的损失。 8、租期内因政策性原因或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或招租方整体规划改造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和补偿责任。因政策性原因或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中途停业,停业不超过1个月时,租金不予调整;经招租方确认停业3个月内,租金减半计收;若经招租方确认停业超过3个月,经招租方和中标承租方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协议,办理中间租金结算手续(具体结算方案以双方协商为准)。 9、招租方提供电、通讯接驳点(详见合同范本),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提供一个免费车位,200平方米二个免费车位(超100平方不满200平方提供一个免费车位,以此类推)。 10、招租方无装修免租期(租金以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1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需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的,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网络竞价过程中,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12、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出租)方和受让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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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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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珠海南油大酒店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高小莲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06174973524 所属行业类型 住宿和餐饮业 所属行业分类 餐饮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丽 电话 0756-2992735 邮箱 zhangli@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