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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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运通路26号一楼之一5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GL2026ZH1000375
| 挂牌价格 | 7,999.00 元/月 | 出租面积 |
88.8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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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所在地区
广东省 珠海市 香洲区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2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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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曾惠莉 联系电话:0756-2992727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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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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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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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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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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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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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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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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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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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珠海市香洲运通路26号一楼之一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144079号 房屋使用现状 建筑面积 88.880000平方米 目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于珠海市香洲运通路26号一楼,老香洲繁华地带的临街商铺,水电、消防等设施完善。 2.标的物现处于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原租户未搬离,原租户享有优先权。如非原租户成交,出租方负责清场。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3.现场勘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联系方式:唐先生15362770681。
标的状态 出租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999.00 元/月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价为首年月租金7,999元,租金每满3年递增3%(第四年递增)。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承租申请书”、线上确认租赁合同等有关交易文件并上传相应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指模,上传系统提交); 2.线上点击确认《承租申请书》(含交易须知、收费标准、承租申请与承诺)、租赁合同文本等交易文件内容。 法人及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其他登记证照复印件(盖公章,上传系统提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公章,格式系统下载,上传系统提交) 3.授权委托书(格式系统下载,须签字+公章,涉及委托时须上传系统提交); 4.线上点击确认《承租申请书》(含交易须知、收费标准、承租申请与承诺)、租赁合同文本等交易文件内容。 注:如意向承租方无法办理线上报名时(涉及保证金代付、联合体承租等情形),请联系项目经办人办理线下报名手续。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6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8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意向登记。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承租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承租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6.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二、处置方式: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2.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 3. 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且向出租方足额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15天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结算币种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竞价以出租标的首年月租金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60元。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作意向承租方已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出租标的现状无异议,意向承租方不得在确定为承租方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出租标的现状等提出异议。本次出租标的物业不附带相应配套停车位。意向承租方如有停车需求,承租后需与标的物业所在区域或楼宇管理处协调,所涉及的停车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标的现处于出租状态,标的以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不做调整,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非原租户成交,成交方需给予原租户60天搬迁期(已到期合同自成交结果通知书出具次日起开始计算,未到期合同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由出租方负责清场。 4.租赁标的用于商业用途,承租方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用于经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的项目;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金额相当于合同租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三倍,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三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60天未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将从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交易服务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补足)。 8.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装修事项:原承租方承租原则上无免租装修期,承租方如不改变原租赁场地装饰装修的原则上无免租装修期,如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墙面、天花、地面、消防等改造)享有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从合同起效之日起计算,根据实际装修项目确定装修期。享有装修期的承租方须自《成交通知书》签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备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设置免租期的物业,如承租方没有发生实际装修或装修提前完成开始营业或居住的,应按照装修实际情况享受免租期。 10.现场勘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联系方式:唐先生15362770681。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意向承租方报名项目视为已自行进行了充分详尽现场勘察,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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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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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珠海公交柏宁出租车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吴伟文 注册资本(万元) 48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0231490983B 所属行业类型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所属行业分类 道路运输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曾惠莉 电话 0756-2992727 邮箱 zenghuili@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