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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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华发清泉谷酒店租赁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GL2026ZH1000150
| 挂牌价格 | 26,666.67 元/月 | 出租面积 |
20884.4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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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汕尾市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0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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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瞿媛 联系电话:0756-2992740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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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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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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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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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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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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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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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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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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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汕尾市陆河县上护镇X134县道西侧华发清泉谷酒店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粤(2024)陆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188号-粤(2024)陆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211号;粤(2024)陆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226号-粤(2024)陆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348号 房屋使用现状 建筑面积 20884.49平方米 目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为陆河县上护镇X134县道西侧华发观山水花园(汕尾华发清泉谷温泉度假酒店),权属人为汕尾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酒店租赁建筑面积:地块二酒店主楼地上面积12938.12㎡,主楼地下车库面积5330.01㎡(车位78个);地块一别墅2616.36㎡;装修标准为精装;其中:①客房数量:标准大床房43间,标准双床房64间,套房13间;一房别墅25间,二房别墅9间;②酒店餐厅:自主餐厅面积约598㎡,180个餐位数,中餐包房4个,74个餐位数;中餐厅(华筵楼)面积约964㎡,200个餐位数,中餐包房6个,60个餐位;③其他配套:大堂吧约240㎡,游泳池约250㎡,康体中心约192㎡,温泉泡池8个。 2.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租赁起止时间以《租赁经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3.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现场踏勘联系人:邓俊峰 ,联系电话:18664993118。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现场勘察确认书》,意向方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该签署视同意向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意向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标的实际状态提出异议。 4.标的权属人为汕尾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后,成交方需与汕尾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缴纳租金。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6666.67 元/月 租金挂牌价备注 招标控制价(最低限价): (1)固定租金费用:不低于26666.67元/月; (2)浮动租金费用:不低于年营业额的8%支付浮动租金. 注: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固定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固定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度项目营业额情况提交出租方审核,自出租方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不能迟于当月最后一天),承租方应按约定所计提的浮动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具体支付要求以《租赁经营合同》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350401040016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注: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公告要求的材料、交纳诚意金及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内,征集到3家(含)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租方。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件原件); 3.本项目拒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zxgk.court.gov.cn/); 4.意向承租方非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注:“近三年”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计算三年。 二、承租方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1.意向登记方式: (1)线上登记方式:意向承租方须登录本网站进行线上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同时将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uyuan@huafaih.com(邮件名称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公司简称); (2)线下登记方式:意向承租方将登记资料提交至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9号度假村商务区C座2层或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2.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此项费用只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缴费方式:意向承租方将标书费用转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账户名: 广东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44000097018010081482 ;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东风支行。 标书费用开票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广东智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郑工,0756-2638482; 三、承租方投标相关事项: 1.意向登记截止时间(购买标书时间):2026年3月2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 9:30:00 3.交易(开标)时间:2026年3月26日 9:3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9号度假村商务区C座2层 四、意向登记递交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 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 2.2经办人如是承租方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 3.标书费付款凭证。 4.意向登记表。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意向登记。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承租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5.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二、处置方式: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2.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租期 55个月 有无免租期 无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遴选方式 招投标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方式组织交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作意向承租方已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出租标的现状无异议,意向承租方不得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出租标的现状等提出异议。 4.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经营期限为55个月。 5.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0万元(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15个日历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1个月未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中标通知书》将于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 8.出租方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易双方应签订租赁经营合同; 9.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 1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租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金额详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通知。 11.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2.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作意向承租方已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出租标的现状无异议,意向承租方不得在确定为承租方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出租标的现状等提出异议。 13.租赁标的仅作商业用途,且不得用于经营违反法律、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违背社会道德、扰乱社会风气的项目;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经营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4.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意向承租方报名项目视为已自行进行了充分详尽现场勘察,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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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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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汕尾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1523MA53CPDD1N 所属行业类型 房地产业 所属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瞿媛 电话 0756-2992740 邮箱 quyuan@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