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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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平沙镇美平社区美平二街西侧平沙 振平控股商业中心二十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GL2023ZH1000678
| 挂牌价格 | 339,769.00 元/月 | 出租面积 |
出租面积为10620.92平方米。总建设规模约为13085.97平方米(最终按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面积为准),其中不可出租的人防地下室面积为2465.0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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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在地区
广东省 珠海市 金湾区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0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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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江宇 李江宇 联系电话:0756-2992789 0756-2992789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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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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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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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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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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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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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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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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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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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珠海市平沙镇美平社区美平二街西侧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90955号、0091030号、0090956号、0090957号、0086471号 房屋使用现状 建筑面积 10620.92平方米 目前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堃腾世博园; 出租范围包括: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 161号,建筑面积1659.44㎡;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 181号 201 商铺,建筑面积2406.25㎡;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 181号301 商铺,建筑面积1963.57㎡;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 183 号,建筑面积3555.29㎡;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 183 号车库,建筑面积902.59㎡;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33.78㎡ 建筑物及利用状况:标的楼房为钢混结构 10 层,建成于2018 年,位于堃腾世博园-1至9层,平面布局较好,其中 161 号为首层商业,181号201 商销为二层商业,181 号 301 商铺为三层商业,183 号为 4-9 层酒店,183 号车库为地下室停车场。于评估价值时点,首层商业出租,二层、三层商业自用,四至九层酒店空置,地下车场空置。具体情况以踏勘现场为准。装修情况: 外墙为小瓷砖,一至三层商业已装修,内部铺设抛光砖,墙面刷乳胶漆,四至九层为毛坯,水电等设施齐备:房屋维护保养良好。
标的状态 部分出租 其他权利情况 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39769.00 元/月 租金挂牌价备注 挂牌价为首年月租金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按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公告要求的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8.标的物业原由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整体承租并运营使用。在原租赁期间,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共计1950平方米物业提供给9位商户使用,与9位商户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每月收益分配(详见交易中心备查文件)和管理费缴纳条款;同时将1492平方米物业进行转租,并与7位租户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每月支付租金和管理费给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详见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2023年3月31日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双方不再存在租赁关系。本项目成交后,新承租方应继续按现有条件承接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述9位商户和7位租户所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1)新承租方应在与出租方签署本项目租赁合同的同时,与上述9位商户和7位租户按其与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原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内容签订对应的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 (2)新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自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之日起,上述9位商户和7位租户根据与新承租方新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向新承租方分配收益或缴纳租金; (3)上述9位商户与7位租户根据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约定向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出租方与珠海市堃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出租方转给新承租方。 9.租赁标的交付后,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出租方给予承租方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自出租方书面同意之日起计算),整改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该免租期只适用于租赁标的空置部分,不适用于地下车库及本部分第8款说明的处于出租状态的部分; 10.承租方负有出租标的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出租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承租方必须全力配合。 11.出租标的所有证照由承租方另行变更。 12.出租方对承租方经营合规性有监督权,包括采取审计等措施,当承租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时,出租方享有提前解约,收回物业及使用、经营权的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承租方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1、*承租申请书; 2、主体资料(企业营业执照); 3、公告表、合同范本;4、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承租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报名成功的优先承租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6.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 二、处置方式: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2.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租期 20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6个月(仅限租赁标的空置部分,不适用于地下车库及处于出租状态的物业)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结算币种 人民币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竞价以出租标的首年月租金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1000元,租金每3年递增5%。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标的现处于部分出租状态,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3.租赁标的仅作商业用途,且不得用于经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的项目;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100万元(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3个月未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将从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交易服务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补足。 7.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会同出租方审查 否 -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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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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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珠海市汇正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法人代表 梁雨田 注册资本(万元) 18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4040027972008X4 所属行业类型 房地产业 所属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江宇 电话 0756-2992789 邮箱 lijiangyu@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