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顺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百色右江华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拟转让比例 | 5.0000000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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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2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8-29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周颖 联系电话:0756-2992719 |
珠海窗口咨询电话:0756-2538001、2992730 中山窗口咨询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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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将持有的企业产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并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挂牌交易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3.我方将尽合理努力保持交易标的的现状和数量,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标的现状和数量发生改变的,将有我方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4.我方挂牌交易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5.我方所提交的项目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我方在资产挂牌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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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百色右江华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百色市 右江区 注册地(住所) 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一幢一单元105号、106号 法定代表人 赵伟刚 成立日期 2012-03-07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51000591321411A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吸引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折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职工人数 99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陈学春 10.00% 广西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 10.00%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0% 珠海市隆顺化工有限公司 5.00% 广西德保铜矿有限责任公司 4.00% 内部决策情况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4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转让方珠海市隆顺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担任珠海市隆顺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已接管转让方,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期间管理及处分转让方珠海市隆顺化工有限公司的财产。 2、此次竞价以挂牌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4万元。 3、百色右江华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分配现金红利,归转让方珠海市隆顺化工有限公司所有,不归受让方。 4、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法人主体,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股东资格准入亦需有银保监会审批核准,即须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5、标的物系股权资产,成交后,管理人仅能够出具成交确认书,因交易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7、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交易标的物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抵押、质押和担保事项,对交易标的物状况、价值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纠纷作充分了解,并全面估算买受风险。转让方已通过提供既有资产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材料,对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转让方不承担双方对交易标的物理解差异的说明、解释、修订或补齐的义务。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珠海市隆顺化工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1706室 经济类型 私营 法定代表人 罗建国 成立日期 2005-01-26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402770987796R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30525 决议文件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隆顺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百色右江华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转让底价 433.292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4350401040016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申请与承诺》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2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202270910008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十一)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十二)受让股东条件为广西区内涉农企业或龙头企业(受让股东条件为广西区内涉农企业,涉农企业,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研发、服务等活动,和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研发、服务活动的企业,泛指农、林、牧、副、渔 、果、菜、桑、茶、烟等行业企业。) 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六)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自然人为村镇银行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三)入股资金为自由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由资金入股; (四)吸收当地优质股东入股,稳步提升本地股东的持股比例; (五)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权股本总额的10%; (六)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账户名称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4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电话 0756-2992719 邮箱 zhouying@huafaih.com 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